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網站謹遵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》與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》之規定,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資者宣傳推介相關資產管理產品。 根據我國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》的規定,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,投資于單只資產管理計劃不低于一定金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:
(一)具有2 年以上投資經歷,且滿足下列三項條件之一的自然人: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 萬元,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 萬元,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萬元;
(二)最近1 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 萬元的法人單位;
(三)依法設立并接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機構,包括證券公司及其子公司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、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、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(以下簡稱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)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、商業銀行、金融資產投資公司、信托公司、保險公司、保險資產管理機構、財務公司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;
(四)接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;
(五)基本養老金、社會保障基金、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,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,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(QFII)、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(RQFII);
(六(liu))中國證(zheng)監會視為合格(ge)投(tou)(tou)資(zi)(zi)者的其他(ta)情(qing)形。 合格(ge)投(tou)(tou)資(zi)(zi)者投(tou)(tou)資(zi)(zi)于(yu)單只固定(ding)收(shou)益類(lei)資(zi)(zi)產(chan)(chan)(chan)管理(li)(li)計劃(hua)(hua)(hua)(hua)的金(jin)額(e)不(bu)低(di)于(yu)30 萬(wan)元,投(tou)(tou)資(zi)(zi)于(yu)單只混合類(lei)資(zi)(zi)產(chan)(chan)(chan)管理(li)(li)計劃(hua)(hua)(hua)(hua)的金(jin)額(e)不(bu)低(di)于(yu)40萬(wan)元,投(tou)(tou)資(zi)(zi)于(yu)單只權益類(lei)、商(shang)品(pin)及金(jin)融衍生(sheng)品(pin)類(lei)資(zi)(zi)產(chan)(chan)(chan)管理(li)(li)計劃(hua)(hua)(hua)(hua)的金(jin)額(e)不(bu)低(di)于(yu)100 萬(wan)元。資(zi)(zi)產(chan)(chan)(chan)管理(li)(li)計劃(hua)(hua)(hua)(hua)投(tou)(tou)資(zi)(zi)于(yu)非標準化(hua)資(zi)(zi)產(chan)(chan)(chan)的,接(jie)受單個合格(ge)投(tou)(tou)資(zi)(zi)者委托資(zi)(zi)金(jin)的金(jin)額(e)不(bu)低(di)于(yu)100 萬(wan)元。 本(ben)網站介紹的信息、觀點和數據僅供(gong)一般性(xing)參考。投(tou)(tou)資(zi)(zi)有風險(xian),本(ben)公司(si)不(bu)對產(chan)(chan)(chan)品(pin)財產(chan)(chan)(chan)的收(shou)益狀況(kuang)做(zuo)出(chu)任何承(cheng)諾或擔保,投(tou)(tou)資(zi)(zi)者不(bu)應(ying)依賴本(ben)網站所提供(gong)的數據做(zuo)出(chu)投(tou)(tou)資(zi)(zi)決策,在做(zuo)出(chu)投(tou)(tou)資(zi)(zi)決策前應(ying)認真閱讀相(xiang)關產(chan)(chan)(chan)品(pin)合同及風險(xian)揭示等宣傳推介文件(jian),并(bing)自行承(cheng)擔投(tou)(tou)資(zi)(zi)風險(xian)。
尊敬的投資者:
嘉(jia)益股份(fen)(301004)發布配債(zhai)公告,詳細信息如(ru)下表(biao)所示:
序號 | 上市板 | 證券代碼 | 證券名稱 | 市場 | 申購代碼 | 股權登記日 | 申購截止日 |
1 | 債券 | 123250.sz | 嘉益轉債 | 深圳 | 381004 | 2024-11-6 | 2024-11-7 |
具體事(shi)項詳見附件: 《浙江嘉益保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si)向不特(te)定對象發(fa)(fa)行(xing)(xing)可轉換(huan)公司(si)債券(quan)發(fa)(fa)行(xing)(xing)公告》。
登記日(ri)在信用(yong)賬(zhang)戶中持有上述股票的(de)客戶,可通(tong)過信用(yong)賬(zhang)戶的(de)“擔保品(pin)賣(mai)出”菜單(dan)進行配債(zhai)申報(bao),代碼、價(jia)格、數(shu)量等要素的(de)輸入與普(pu)通(tong)賬(zhang)戶配債(zhai)的(de)要求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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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1月(yue)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