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網站謹遵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》與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》之規定,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資者宣傳推介相關資產管理產品。 根據我國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》的規定,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,投資于單只資產管理計劃不低于一定金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:
(一)具有2 年以上投資經歷,且滿足下列三項條件之一的自然人: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 萬元,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 萬元,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萬元;
(二)最近1 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 萬元的法人單位;
(三)依法設立并接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機構,包括證券公司及其子公司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、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、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(以下簡稱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)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、商業銀行、金融資產投資公司、信托公司、保險公司、保險資產管理機構、財務公司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;
(四)接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;
(五)基本養老金、社會保障基金、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,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,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(QFII)、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(RQFII);
(六)中國(guo)證監會視為合(he)(he)格投(tou)資(zi)(zi)者(zhe)的其他情形。 合(he)(he)格投(tou)資(zi)(zi)者(zhe)投(tou)資(zi)(zi)于(yu)(yu)單(dan)只固定收益(yi)類(lei)資(zi)(zi)產(chan)(chan)(chan)管理(li)計劃的金(jin)額(e)不低(di)于(yu)(yu)30 萬(wan)元(yuan)(yuan),投(tou)資(zi)(zi)于(yu)(yu)單(dan)只混合(he)(he)類(lei)資(zi)(zi)產(chan)(chan)(chan)管理(li)計劃的金(jin)額(e)不低(di)于(yu)(yu)40萬(wan)元(yuan)(yuan),投(tou)資(zi)(zi)于(yu)(yu)單(dan)只權益(yi)類(lei)、商品及(ji)金(jin)融衍生品類(lei)資(zi)(zi)產(chan)(chan)(chan)管理(li)計劃的金(jin)額(e)不低(di)于(yu)(yu)100 萬(wan)元(yuan)(yuan)。資(zi)(zi)產(chan)(chan)(chan)管理(li)計劃投(tou)資(zi)(zi)于(yu)(yu)非標準化資(zi)(zi)產(chan)(chan)(chan)的,接受單(dan)個(ge)合(he)(he)格投(tou)資(zi)(zi)者(zhe)委托資(zi)(zi)金(jin)的金(jin)額(e)不低(di)于(yu)(yu)100 萬(wan)元(yuan)(yuan)。 本網站介紹的信息(xi)、觀點(dian)和數據(ju)僅供一(yi)般性(xing)參考(kao)。投(tou)資(zi)(zi)有(you)風險,本公司不對產(chan)(chan)(chan)品財產(chan)(chan)(chan)的收益(yi)狀況(kuang)做(zuo)出任何承諾或擔保(bao),投(tou)資(zi)(zi)者(zhe)不應(ying)依賴本網站所提供的數據(ju)做(zuo)出投(tou)資(zi)(zi)決策(ce),在做(zuo)出投(tou)資(zi)(zi)決策(ce)前應(ying)認(ren)真閱讀相關產(chan)(chan)(chan)品合(he)(he)同及(ji)風險揭示等宣(xuan)傳推(tui)介文件,并自行(xing)承擔投(tou)資(zi)(zi)風險。
根據《紅(hong)塔(ta)證(zheng)券股份有限公(gong)司(si)融資(zi)融券業務管(guan)理(li)細(xi)則》的(de)(de)相(xiang)關(guan)規定,我公(gong)司(si)對(dui)標的(de)(de)證(zheng)券融資(zi)保證(zheng)金比(bi)例自本公(gong)告(gao)之日起(qi)做(zuo)如下調整:
序號 | 類型 | 證券代碼 | 證券名稱 | 市場 | 原保證金比例 | 調整后保證金比例 | 調整原因 |
1 | 融資標的 | 920056.bj | 能之光 | 北京 | 130% | 110% | 注冊制標的證券重新(xin)評估(gu) |
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
2025年8月(yue)29日(ri)